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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鞍山市道路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失效]


  主管局长: 综合科长: 主管科(所)长: 审批时间(分局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审批后地税局一份、企业一份

  附件3:货运车辆开票纳税明细台帐

  单位:台吨、元
纳税人识别号 车主姓名 
联系电话 拥有车辆台数合计 
核税载重吨位合计 核定每吨税额 
牌照号明细 
月份核定月营业额核定月税额当月开票缴税额下月补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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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11    
12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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