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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落实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资金筹措

  (一)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授其资、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农田建设等涉农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加大县级资金的投入。包括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土地出让金,用好用足水利规费政策等。

  (三)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在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基础上,市对市级农田水利示范镇及“五小”水利工程给予适当补助,主要安排面上“五小”水利工程中安全问题突出、工程效益显著、农民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

  (四)争取省和中央财政支持。各地要积极上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关项目,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水利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支持。

  (五)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吸纳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入资金用于公益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引导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四、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

  (一)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9月-12月):动员部署,启动实施。

  1、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市与县签订工作责任书。

  2、启动实施。每年实施3个市级示范镇农田水利建设;分期分批解决面上“五小”水利工程中问题突出、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启动1宗第二批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工程建设;启动面上1宗中型灌区和山区县10宗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同时继续推进2个示范县建设,整县推进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地方积极性高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等建设。

  第二阶段(2012年1月- 2014年6月):重点推进,明显见成效。到2014年6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40%以上。

  第三阶段(2014年7月-2015年12月):全面推进,大见成效。到2015年12月,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60%以上。

  第四阶段(2016年- 2018年):继续推进,基本完成。截至2018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90%以上。

  第五阶段(2019年- 2020年):工程扫尾、验收总结。到2020年,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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