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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落实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3、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按涝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农村工商业及居民生活区、经济作物区、鱼塘按1天排干设计,水田按3天排干设计;以旱作物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75%,以水稻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90%。

  (三)投资规模。

  全市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匡算总投资40.42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约24.5亿元。

  1、中型和山区县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307宗,匡算投资约18.82亿元(其中,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26宗,投资9.03亿元,山区县0.1~1万亩的小型灌区281宗,投资9.79亿元)。“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中型灌区改造工程16宗,匡算投资约5.53亿元;完成山区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41宗,匡算投资约5.0亿元。“十三五”期间,完成中型灌区改造工程10宗,匡算投资约3.50亿元;完成山区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40宗,匡算投资约4.79亿元。

  2、“五小”水利工程。通过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和全面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覆盖。

  (1)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在全市涉农县(市、区)各选1个镇作为省的农田水利示范镇开展建设,整体连片修建“五小”等水利设施,为全市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树立样板,创造经验。争取实施省级示范镇约7个镇、每个镇建设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市级示范镇计划每年实施3个镇,每个镇建设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

  (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实施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重点县(市、区)每年建设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匡算投资按每年建设投资2050万元,6个县约3.69亿元。

  (3)面上“五小”工程建设。未列入省、市级农田水利示范镇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覆盖范围的“五小”工程,按照目标任务:到2020年必须基本完成 “五小”水利工程等小型水利设施薄弱环节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匡算投资约8.23亿元。 

  3、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新(重、扩)建、技改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373宗,总装机6.8万千瓦,匡算投资5.89亿元。包括省人大批准省政府《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决议中从2011年起安排补助我市的资金,纳入本实施方案中一并实施。“十二五”期间,完成新(重、扩)建、技改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224宗,总装机4.08万千瓦,匡算投资3.53亿元。“十三五”期间,完成新(重、扩)建、技改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149宗,总装机2.72万千瓦,匡算投资约2.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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