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孵化平台。以创建国家创业服务中心为契机,完善相关财政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多种形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鼓励发展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密集型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综合性孵化器和专业性孵化器,努力在高新区形成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专业产业园的完整科技型企业培育成长体系。健全包括会计、法律、信息、融资、担保、宣传、商业计划、培训教育、市场营销、技术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服务的软服务体系,完善孵化器运行市场环境。培养和引进一支具有丰富的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经验的孵化器管理队伍,提高孵化器建设效益。
(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围绕科技创新服务市场需求,建立健全政策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人才服务体系、行政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完善的外部条件。
1、健全政策服务体系。完善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主导产业的扶持政策,支持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延伸链条、打响品牌。完善科技研发的鼓励政策,加速科研机构和人才集聚,提高创新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完善规模经济政策,促使企业收购、兼并,形成规模经济。创新落后产能的调整政策,降低低技术、低附加值、高能耗企业的退出门槛。完善生态环保政策,提高环保进入门槛。完善信用环境政策,提升市场信用水平。
2、发展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天使资金、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科技保险等融资服务,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支持。加强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积极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等,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满足各类经济组织多层次、多样化的资金需求。积极引导企业重视信用建设,促进企业提高信用等级,增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
3、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政策、服务和激励环境,建立健全一整套有利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有效机制。市、区共同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科技研究单位的科技人员兼职,对取得成果的优秀人才进行奖励。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定期召开专场招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供需对接服务,使人才市场在人才配置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发网上市场,提供招聘求职、企业形象宣传等多种服务,为宣传人才政策和人才择业搭建网上交流平台。大力宣传“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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