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11-2020年)的通知
(肇府〔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肇庆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方案(2011-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9〕153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与目标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规划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建设幸福肇庆”总体部署,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为重点,坚持量力而行、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使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平等地惠及全市居民,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肇庆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与我市发展水平相适宜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标准的一致和水平的均衡,全市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分4个阶段逐步推进:
(一)2011年以前: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工作。重点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增加对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4项“基础服务”以及对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4项“基本保障”方面的投入,坚持投入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和向困难群体倾斜,建立健全城乡、不同地区和社会群体间多层次、差别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加速覆盖广大居民。
(二)2012-2014年:重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将农村居民和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衔接和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广大居民。
(三)2015-2017年:基本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均等化,基本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2018-2020年:总体实现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城乡、地区制度差别基本消除的基础上,最终建立相对完善的现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目标和实现措施
(一)公共教育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第一阶段:2011年以前。
(1)阶段目标。
①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到2011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保持在100%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在95%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和大班额问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在97%以上,两市两区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在89%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③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到2011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数达到11万人以上。
④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不断提升。到2011年,力争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2%以上。
⑤建设现代教师队伍。到2011年,形成学前教师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职业技术院校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提高、高等学校新入职专任教师具备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新三级制专任教师学历和学位结构体系。
(2)实现措施。
①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统筹落实,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对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三室一场五有”工程。
提升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到2011年底,全市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实现“校校通”,各市、区中小学基本实现“班班通”。完善市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施“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为全市农村中小学提供适应教与学需要的网络资源。实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示范工程”。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组织100所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初中、小学结对帮扶100所相对薄弱的初中、小学。
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按照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人员,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积极创造条件,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少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开展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