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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在公共机构、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空调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办公及家用电器。大力推广低待机能耗电器,降低待机能耗,提倡电器长时间不用时将电源插头从用电插座拔出。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要求,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室内温度调高1~2摄氏度。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选用高效照明产品,加大力度全面推广使用新型LED高效照明灯、T5电子镇流双端荧光灯、高效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公共机构要带头全部使用节能高效照明产品。在新建路段逐步推广使用LED路灯等高效照明光源,扩大太阳能照明使用范围和风光路灯的使用,严格控制城市景观“光亮”工程。
  公共机构要在节能组织管理、政府采购、公务车改革、建筑节能和节能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率先垂范,大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创建节约型机关。用能量较大的公共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负责本机构节能管理、开展能源利用状况分析,采取相应节能措施。完善政府节能采购制度,公共机构在基础设施改造、购买或更新设备时,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施优先采购。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和产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效设备和产品。公共机构的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既有建筑要有计划的对围护结构、空调和照明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公共机构严格遵守勤俭办事原则,自觉采取行为措施节能。各级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其办公经费预算的审核和使用情况的监管。
  5、农业和农村节能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大力开发和高效利用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广节能型农用机械,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农用机械。加强老旧大中型拖拉机、柴油机的节能技术改造和农用机械的节能检测、维修保养,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力推广节省饲料养殖、农副产品保鲜与烘干节能、水产品冷冻与冷藏节能等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和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逐步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能源供应方式。
  ㈡ 重点工程
  1、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目前我市在用2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及各类工业窑炉约800台套,年消耗原煤及煤制品约450万吨。“十二五”期间需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改造(淘汰):在燃煤锅炉改造方面,一是通过优化燃烧技术,如采用循环流化燃烧、分层燃烧等技术进行改造;二是通过优化燃料方式,如采用洁净煤、水煤浆、生物质燃料等方式进行改造;三是通过优化设备结构,如采用节能炉拱、分层煤斗、配风密封、空气预热、余热利用等技术,以及新型高效锅炉房集成运行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在其他工业窑炉改造方面。一是通过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砖、余热干燥、窑体改造等技术,对落后陶瓷、玻璃和墙体材料等窑炉进行改造;二是通过提高工业窑炉自动控制装置和燃烧监测手段,通过以新型干法转窑替代水泥立窑,通过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窑等,不断提高窑炉能源利用效率;三是通过对乙烯裂解炉通过示范改造取得经验后,对全部裂解炉进行节能改造。通过以上工业窑炉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节能25万吨标准煤。
  2、区域热电联产工程
  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文冲、乙烯2个热电联产区域,但大部分工业区域和城市供热尚属分散供热形式。我市现有供热锅炉约800台,总蒸发量超过5000吨/时,且绝大部分是燃煤小锅炉,能源消耗量大而热效率低,对环境污染严重。“十二五”期间,我市需重点发展新建工业园区的热电联产和现有工业园区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市直重点发展和完善茂名石化工业区(以乙烯热电机组为依托)、河西工业区(以热电厂为依托)、河西工业区北区(以油页岩发电厂为依托)、茂南公馆区(以市垃圾发电厂为依托)的热电联产项目。县域工业区则根据实际发展区域热电联产,鼓励集中建设相适应的公用工程以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对于新上的工业园区严禁建设分散供热锅炉。在条件成熟区域,建设冷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发展以洁净能源作燃料的分布式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产,将现有分散式供热燃煤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至2015年,我市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20%。“十二五” 期间,通过以上热电联产工程全市可节能10万吨标准煤。
  3、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我市“十一五”期间在余热余压利用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特别是石化、化工、发电、建材等行业的低温、余热、余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十二五”期间,我市在以上重点行业和企业中要进一步加大余热余压利用,如回收石化、化工行业的低温热水热能,回收大型工业锅炉的低温烟气热能,在原有干法水泥生产线(如胜利水泥)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在化工、造纸、轻工等行业推广供热锅炉压差发电,鼓励有关企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等。通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20万吨标准煤。
  4、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继续在石化、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即通过系统的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降低企业综合能源消耗,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省内、国内的先进水平。其中重点实施的行业和企业有:石油化工行业的茂名石化公司、实华公司、众和公司等;化工行业的开元氮肥公司、环星公司、碳素总厂等;还有热电企业的大型锅炉-发电机组等。通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12万吨标准煤。
  5、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我市能源消费以油品为主,约占终端能源消费量的60%左右,电力消费和清洁能源消费却严重偏低。因此,“十二五”期间我市必须努力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以清洁能源替代石油产品的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一是重点在电力、石化、化工、建材、轻工等工业行业通过实施以洁净煤(煤炭气化、水煤浆等)、石油焦、天然气和生物质能替代燃料油品。二是交通运输行业实施机动车燃油限额标准及相配套的奖罚制度,采取各种措施节约燃油;实施清洁汽车行动计划,在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推广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液化天然气汽车等。在各行各业中因地制宜发展以电力和天然气代替油品和石油气制品,逐步在城镇居民中大力推广使用电力、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至2015年,形成替代石油制品20万吨的目标。通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十二五”期间节能5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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