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4、残联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大对地方病的监测、预防与治疗,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地方病救助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残疾人重点地方病的监测计划和方案,加强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及时、准确、定量地分析残疾人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并根据地方病流行情况,因地制宜,切实做好预防和救治工作,形成有效的残疾人地方病救助服务体系。
  5、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支持保障环境,加强有关残疾预防制度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实施残疾预防的组织、人员培训及其他服务工作。强化政府对残疾预防的重视程度,多渠道拓宽融资渠道,为残疾预防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鼓励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残疾预防工作。执行国家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立残疾预防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残疾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十二) 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强化各级残联的社会服务功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服务组织等组织机构的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和助残志愿者队伍。
  ──建立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加大残疾人干部配备力度,增强残联代表性。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按照《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茂残联〔2011〕4号)要求,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
  2、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和内容。社会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加大乡镇(街道)残联和城乡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社区就业指导员、志愿助残联络员)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力度,对全市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实名登记,解决工作补贴和工作经费,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协同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就业、扶贫、教育、文化体育、信访代理、无障碍和志愿助残等工作。
  3、加强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做好残联班子成员的考核、配备和调整工作,2012年完成市残联理事会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的任务,2013年完成县级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的任务。建立优秀残疾人干部人才库,加强对残疾人后备干部的培养,提高残疾人干部比例,增强残联代表性。
  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和实施茂名市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挂职锻炼、基层任职、培养深造、学习考察、中青年干部培训中创造条件,加大对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全市80%以上的残疾人工作者分期集中安排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造就一支恪守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5、建立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县级以上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落实人员、场地和工作经费,设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构(办公室),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6、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利用各种有利的资源,培养各种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配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事业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鼓励专业人员到基层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有条件的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应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一定数量专业社会工作者。
  7、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抓手,建立7个“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全市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5000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