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扶持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扶持2.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提高发展能力。
--实施对残疾人的就业扶贫项目,扶持、新建4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帮助25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带动5000残疾人脱贫。
--帮助纳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计划的贫困残疾人优先改善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加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与扶贫开发政策扶持的有效衔接,明确数量,分类实施,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对象,重点扶持。
2、做好残疾人贫困户状况调查,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并建立数据库,实时监测。
3、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1名成员掌握l-2门实用技术。强化培训后的就业扶助,实行实名制管理和动态跟踪服务,从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4、扶持5000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培育、建立1个市级示范性的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扶贫基地,推动各级残联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建立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5、将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全市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重点工作对象,优先完成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住房改造任务。
6、各级政府部门所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7、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
8、继续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康复扶贫贷款贴息。
㈥ 托养
主要任务:
--建立以市、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道(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培训100名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人员。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3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和居家托养服务。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托养、居家安养服务覆盖面达到60%以上。
政策措施:
1、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民生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2、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将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基本建设计划优先实施。市残联至少要建立一个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规模不少于300张床位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支持鼓励社会组织、残疾人(亲属)互助组织和个人通过社会募集、互助集资、公益信托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化管理,定期组织监督、考核、评估、验收。
3、大力发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和引导一批社会服务专业机构开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为更多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以政府补贴、社会募集等多种形式筹措项目所需资金,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精心组织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
㈦ 文化生活
主要任务:
--发展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残疾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非户籍残疾人在内的所有残疾人开放。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残疾人组织等要举办有益于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全市新增一个(以上)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馆(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