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建立完善了市、县(市、区)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网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初步形成,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奠定了组织基础;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制度,为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奠定了制度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工作。市政府制定了《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强化政府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了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有力推动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技术支撑、信息管理、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批复、结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进一步提升;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消除大量事故隐患,取得显著成效。
经过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重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有所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
(二)安全生产形势与现状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全市共发生事故9307起,死亡人数1198人。2006-2010年死亡人数分别为254人、254人、256人、242人、245人。有所下降。5年来发生较大事故17起,死亡60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从整体情况看,呈现以下特点:
1.总体态势稳定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较明显,2006年至2010
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前2年持平,2008年略有回升,2009年和2010年持续下降,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现象,安全生产呈总体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
2.事故总量仍然较大
2006年至2010年,从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数看,平均每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62起,死亡240人,无论与发达国家、全省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的生产安全事故仍呈高发态势,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处于全省的中下游水平,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尚有较大下降空间。
3.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
从2006年至2010年,全市各类事故发生数,死亡和受伤人数统计,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67起,死亡57人,受伤31人;火灾事故发生507起,死亡16人,受伤1人;道路交通事故6517起,死亡854人,受伤8545人。道路交通和消防等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道路交通事故与火灾事故的起数占事故总量的99%,死亡人数占总量的93.8%,受伤人数占总量的99.6%。
4.较大事故时有发生
2006年至2010年,我市共发生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较大事故17起,死亡60人,受伤15人。2008年发生1起重大交通事故,死亡12人,受伤15人。
5.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滞后
我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包括非煤矿山、化工、建材、家具制造等行业。目前,我市职业危害监管职能还未正式划转,安监部门和卫生部门还未正式交接。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以来,目前我市各企业的申报率未达20%,在我市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中能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占应检人数的20%以下,在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中,职业健康检查几乎空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做好下一个5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意识,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认识,个别地区、部门没有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不少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还没有成为广大企业业主的自觉行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帐严重,尤其是一些老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全市重大危险源数量多,分布广,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