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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口工作的意见


  (二)推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按计划稳步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对国内急需的重要资源等商品进口继续推行预约通关、门对门验放等便利措施,继续稳步推进分类通关改革,加快货物通关速度。

  (三)优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运用视频监控等电子监管手段,减少相关货物在口岸移箱卸货的查验比例,对低风险进口产品采取抽查方式查验。对部分现场查验需时较长的货物,准予调离口岸到指定场所实施查验。对进口重要资源性商品实行预约报检等便利通关措施,加快货物验放效率。

  (四)加快专用码头的建设。加快新会港公用型化工品专用码头等口岸设施建设,做好台山热电、台山核电等临时专用码头的跟踪服务工作,方便各类核电装备及液体化工产品进口,促进企业顺利开展生产。

  五、搭建进口展会服务平台

  (一)继续办好进出口商品展销会,促进江门企业与港澳台企业的经贸交流,有效拉动我市对港澳台地区的进口。

  (二)充分发挥澳门出入口商会在我市设立的“澳门及葡语系国家产品展销中心”的作用,深化江澳经贸合作,扩大来自澳门及葡语系国家的进口贸易。

  (三)更好利用广交会的进口展平台,积极组织企业观展和洽谈,寻找进口商机。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进口贸易需求的金融产品,根据不同进口情况,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快开展进口信用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对企业投保进口信用保险保费支出给予一定的优惠。

  七、建立信息服务公共平台

  (一)充分发挥江门国际商会、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商会、协会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进口程序咨询、进口政策解释、供求信息查询、进口代理等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商品进口过程中各部门的相关政策及海外市场动态,拓展信息渠道,扩大进口业务。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相关政府部门及商会、协会的网站设立促进进口专栏,收集整理各相关部门与进口有关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方便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好CEPA、ECFA和其他关税减让协定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进口。

  八、积极培育进口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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