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此表适用于对市有关单位的考核组考核和工作测评,工作测评包括各市、区政府对市有关单位以及市有关单位之间的测评。二、测评得分计算方法:(一)分项测评等级分值: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不含90分)、一般(60-80分,不含80分)、较差(0-60分,不含60分),对各测评项目进行定性评价并给予具体量化分值。(二)总分=∑(分项测评分数×项目权重)
附件7
2011年度江门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
评估考核工作规程(参考)
为确保评估考核工作有序开展,现提出如下操作规程,供考核组、各有关单位参考。请各考核组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完善评估考核制度的建议。各有关单位也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完善评估考核办法。
一、评估考核组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评估考核组工作。
组员:根据评估考核相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
工作人员(可由组长单位人员兼任):负责填写本组工作测评表和指标考核表等考核文书,以及撰写初步考核意见、考核工作报告等,并负责联系协调被考核单位。
二、评估考核
(一)准备工作
1.资料准备。包括《珠三角规划纲要》相关文件,评估考核相关文件、各单位年度总结及工作情况表等,由市纲要办负责收集、提供。
2.考核组集中讲解会。由市纲要办召集各考核组组长和组员召开会议,学习讨论相关文件,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和分工等。
3.衔接联络。由市纲要办和各考核组工作人员按评估考核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与各有关单位衔接联系。
(二)实地考核工作。
1.召开汇报会。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介绍本单位总体工作情况,贯彻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和江办发[2010]26号文的重点工作任务、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措施创新、规划政策落实、协调沟通等情况。
2.查看相关资料。主要是依据《珠三角规划纲要》和江办发[2010]26号精神,对照各单位的年度总结,结合《工作情况表》中列出的要点,查看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以来特别是年度考核各单位形成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以及开展工作的安排、通知、总结等,并作详细记录。
3.实地察看。可选取各单位负责的重大项目、体制机制改革示范点,或主要工作任务涉及的相关地方、企业,实地查看,了解情况,检验工作成效(实地察看的地点,可由考核组直接确定,也可由各单位提供给评估考核组选定,具体由评估考核组与各被考核单位衔接。)
4.交换意见。在全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实地检查等工作完成后,评估考核组提出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各被考核单位领导交换意见。
上述各工作环节,各评估考核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鼓励各考核组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方式。其中,汇报会和交换意见可合并进行并放到最后环节。
(三)后续工作。
1.实地考核完成后,评估考核组集体研究,总结考核评估工作,提出完善评估考核工作的建议。由各组员分别填写《工作测评表》,汇总形成评估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的初步工作测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