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对列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的开平、恩平两市,开展以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防御预案、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应急抗旱:发生中等干旱(P来水≥75%)时,城乡生活、工业生产用水有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不遭受大的影响; 发生严重干旱(P来水≥95%)时,城乡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工农业生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特大干旱(P来水≥97%)时,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尽量保证重点部门、单位和企业用水;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障城市、农村供水安全。
--防洪涝(风暴潮)灾害:继续实施江新联围及其闭口闸建设;加强潭江流域、烽火角水系、沙坪河流域的综合整治,加强沿海堤防及重点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治理;继续完成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完成纳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项目;大力推进三防指挥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洪涝灾害防灾减灾能力。
2.气象监测预报预防
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以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灾害性天气综合观测系统建设为切入点,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为重点,以统筹发展城乡防灾减灾为关键,构筑起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使江门气象防灾减灾立足区域,成为全省气象防灾减灾先行地和排头兵。
--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以上,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以上。
--建立灾害性天气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监测和临近(0-3小时)预报业务,台风和区域性暴雨等中小尺度灾害天气预报时效达到3天,短期预报质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突发小尺度气象灾害预警时效1小时以上,准确率达90%;精细化预报达到5公里或者街区级别,并开展灾害性天气精细化落区预报;每天为公众提供未来7天天气预报,常规气象信息的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突发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85%以上。
--加强科技、农业、水利、林业、电力、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保、旅游、卫生等部门的联合,建立和完善相关灾害的监测和预警业务,实现对海洋、农业、交通、电力等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气象灾害对GDP的影响率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5%。
3.防震减灾
通过大力开展地震安全基础能力和创新服务建设,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使我市抗御地震灾害特别是大震巨灾的能力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实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20年防震减灾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努力使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完善地震监测台站布局,逐步满足震情监测和组网的要求;对我市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15分钟内发出地震“三要素”速报;市内地震15分钟内作出烈度Ⅴ度以上的烈度信息速报。
--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的抗震设防要求;重点开展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改造;完成全市主要断裂的调查研究;基本建立起城市地震安全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服务机制。
--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比较完善的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半小时内可派出救援力量,震后能及时持续快速获取灾情信息。
--建立健全地震灾害信息管理机制和政务公开机制;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初步建成地震安全信息服务网络,构建集技术研发、创新平台、规范化服务产品于一体的地震安全公共服务体系,向公众、行业、政府提供规范化的服务产品。
4.地质灾害防治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逐步完善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和适合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启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工作。
--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全面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增强地质灾害主动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查清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对重要经济区域的重大地质灾害作出评价预测,提出防治对策。
--建立完善全市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应急指挥、快速反应、协同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提高物资保障水平,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依法加强监管,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地质灾害搬迁和治理工程进度,整治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5.海洋渔业灾害防控
满足海洋经济发展需求,为市政府防灾减灾工作提供重要的辅助决策信息,为社会公众和涉海企业提供海洋坏境预警报服务。进一步提升江门近海海洋灾害的防灾减灾的事故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和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沿海经济损失,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我市海洋环境观测与预报服务水平,于“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江门市海洋观测站,开展海洋环境预报及灾害应急预警系统建设。
通过建设一批对我市海洋渔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提高渔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建立比较完善的防灾减灾工作运行机制,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对我市海洋渔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使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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