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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促一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加强进出口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商会主导的进出口协调机制,争取建立更多的国家、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在相关政府部门及商会、行业协会的网站设立促进进出口专栏,收集整理各相关部门与进出口有关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江门国际商会、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商会、协会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进出口程序咨询、进出口政策解释、供求信息查询、进出口代理等服务。加快台山热电、台山核电临时专用码头和西江公用码头等口岸设施建设。培育3-5家大型外贸企业代理我市大型设备及重要原材料的进口业务,为生产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市(区)政府]

  (九)加大对进出口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外贸中小企业融资帮扶机制,制定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贴息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地方性微小金融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有效期3-5年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出口信贷的投放。加快开展进口信用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对企业投保进口信用保险保费支出给予一定的优惠。[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江门银监分局]

  三、促进转型升级

  (十)加强园区载体建设。落实《江门市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对落户配套产业园的企业,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最高给予投资额3%的资金支持(每亩最高9万元)。对产业转移园内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各类收费实行优惠,进入省级产业园的转型升级项目享受“零收费”优惠政策,并通过省专项资金扶持、市及区财政资金投入的形式,集中力量建设好1-2个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园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十一)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制定机电、纺织、食品、电子信息、造纸、建材等六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计划。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给予资金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对列入省市共同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重点项目,积极帮助其申报争取国家和省调整振兴与技改专项资金支持。将大长江、海鸿等26家企业列为国家和省级技术中心重点培育企业,力争2家企业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国家半导体光电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机械装备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电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水暖卫浴产品检验站等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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