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中小企业加入征信系统(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中小企业局办理)。
(三)启动中小企业投保相关信用保险,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保险的覆盖率(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保险行业协会办理)。
(四)市政府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省级分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五)组织对台山、开平、鹤山3家农信社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36号)开展改革达标升级情况调研(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六)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新会区、恩平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新会区政府、恩平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五、5月工作安排
(一)市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上市辅导备忘录。
(二)研究探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江门保险行业协会办理)。
(三)引入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来我市开设分行,争取招商银行江门支行、光大银行江门分行于5月份挂牌开业(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银监分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蓬江区、鹤山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蓬江区政府、鹤山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六、6月工作安排
(一)配合江门融和农商行落实改革后续有关工作(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江门融和农商行办理)。
(二)筹备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市金融局主办)。
(三)完成台山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工作,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市(区)全覆盖(市金融局会同台山市政府办理)。
(四)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到江海区、台山市分别举办政银企推介会(市金融局会同江海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江门日报社、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