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江府办[2012]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江门市2012年金融重点工作安排
一、1月工作安排
召开全市银行金融机构座谈会(市金融局主办)。
二、2月工作安排
(一)委托中介机构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2011年度经营合法、合规性审查(市金融局会同各市、区政府办理)。
(二)开展筹建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1家在2月份开业(市金融局主办)。
三、3月工作安排
(一)按照市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江门高新区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11]82号)精神,在江门高新区推进“新三板”试点工作(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办理)。
(二)探讨建设江门高新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试点(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办理)。
(三)宣传鼓励和支持各地政府与金融机构通过“区域集优”等融资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市金融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办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市金融局会同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办理)。
(五)邀请银行机构对我市部分职能部门、中小企业有关融资、理财进行培训(市金融局会同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市银行同业公会、市企业联合会办理)。
四、4月工作安排
(一)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证券机构举办推介“新三板”和创业板上市辅导培训会(市金融局会同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