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江府办[2012]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市科协)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粤府办[2011]88号)精神,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长远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行动纲要》)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任务。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措施稳步推进,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显著增强,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联合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但是,目前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建设幸福侨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面向农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的科学素质工作亟待强化;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仍然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科普惠及面仍需拓宽;科学基础教育需要进一步推进,科普政策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被充分调动。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方针目标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服务民生、面向基层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侨乡的工作主题,深入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加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成效,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主要体现为: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幸福侨乡”的工作主题,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创新创造、生态文明、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宣传自主创新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和谐共享战略,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市(区)域间居民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