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建立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可及性。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和补偿政策,补偿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销售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
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兴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对用药目录、药品定价、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实行四统一,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层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加强基本药物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促进医务人员和群众普遍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卫生改革与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的各个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卫生发展模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二)加大卫生投入
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促进卫生事业和谐发展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在保证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一定比例的条件下,同时应保证公共卫生支出占卫生支出的合理比例,并保持这一比例的逐年增加。要解决因地区间财力不同而导致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加大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提高效率。鼓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拓宽卫生筹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
(三)加强人才建设
根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及江门市未来五年社会经济发展与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以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高技能、高学历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开展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精神卫生、护理、药师、医疗保障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到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0000人。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挂职培训,促进人才的纵向交流与合作,活跃上下级机构之间及机构内的互动,创立人才成长的本土化模式。通过开展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培养一批全科医师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深化临床基础护理质量管理,提高护理工作水平。创造条件支持江门中医药学校继续申报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并加挂江门市医药卫生人才培训基地牌子,负责初中级人才的培训工作。高级人才则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进行培养。同时,以江门市基层中医药人才临床培训基地为平台,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各种类型的中医临床培训,培养侨乡临床型基层中医药人才。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国家标准框架下,组织制定《江门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至2015年,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内部信息化系统,实现区域卫生信息资源共享。以现有卫生信息网为基础,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以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卫生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资源共享、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框架。促进卫生信息化区域、城乡均衡发展,以信息手段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五)加强廉政建设
以卫生改革各项工作为中心,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行为,以医德医风建设为主题,以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弘扬奉献精神,维护公共道德,加强职业道德宣传和教育,依法行医,廉洁行医。要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健全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防治商业贿赂行为,推行政务公开,维护医药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鼓励社会各界和媒体积极宣扬卫生领域的好人好事,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白衣天使风范和白求恩精神,促进医患关系融洽,创建和谐的社会文化,为侨乡增添幸福光彩。
(六)加强依法行政
加强卫生执法力度,提高卫生执法质量,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培养高素质执法队伍,改善执法条件和监督、监测检验技术手段,保证执法权威、公正、有效,并对社会反响强烈的重大热点问题组织重点执法。同时加强卫生法制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全民卫生法制意识的提高。
(七)加强目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