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力度,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推动院办院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2012年开始在蓬江、江海两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试点工作,2013年在试点基础上逐步铺开。到2015年,我市四市三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城乡统一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快引进全科医生人才,同时尽快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途径培养一批优秀的全科医生。
3.加强城市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至2015年,初步建成功能较完善、布局合理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更合理、均衡地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改变目前公共医疗服务资源过于集中于旧城区的现状(特别是蓬江区、新会区),城市旧城区严格控制门诊部及上规模医疗机构的设置。建立城市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适度发展高端和优质医疗资源。实现公立医院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制定“十二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布局、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和功能、任务,统筹医疗资源配置。
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患者安全。推广疾病诊疗临床路径,推动病种规范化诊治。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技术风险的监测、报告、预警、管理制度。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在人才队伍、设备购置、继续教育、科研教学等各方面对相关临床科室加大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机制。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运行机制、多元化办医的外部竞争机制,推动公立医院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转效能。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以理事会、集团管理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医院院长职业化。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和岗位绩效分配制度,提高医院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成本核算机制,强化医院风险经营意识。建立可持续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目标不偏离。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提高技术服务价格,有序推进医药分开,建立科学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医务公开、院务公开。
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完善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强化医学人文教育,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医德医风教育机制。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对医疗机构运行状况的监管力度,严格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管。加强对医师医疗执业行为的定期考核管理。
4.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2015年9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或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的村卫生站(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中医药服务量占总服务量30%的目标。以五邑中医院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在各综合医院设中医科及中医病床。各级中医院要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的中医特色,实现住院中医治疗率达到70%以上、门诊中医治疗率达到80%以上、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40%以上。推进“三名两进”工程建设。抓好中医药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型人才,造就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支持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特色与优势明显的“名院”和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中医药特色专科。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院(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个体诊所建设,按照“宽进严管”的模式建成一批便捷、价廉、优质的中医诊所。
5.加强民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至2015年,民营医疗机构医疗门诊服务量达到全市总服务量15%以上,基本起到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作用。充分发挥我市“侨乡”特色,鼓励海外华侨及港澳同胞投资医疗卫生事业。鼓励港澳资金进入我市医疗服务市场,为社会提供高层次医疗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要求,鼓励兴办康复、中医、民族医、护理、老年病、体检中心、临床检验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设立上规模、上档次的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康复、儿科专科医院。在规划期内,引入外资侨资在滨江新区兴办1家以上上规模、上档次的民营综合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规划总体框架下,按照适度灵活的原则,大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人员到基层和医师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街道、村)依法开办个体诊所。通过鼓励有资质人员开办诊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人民群众就医。
6.加强医疗急救与救助体系。加强基层急救体系建设,全市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台监护型救护车,完善急救站点布局,至2015年全市建立起县(区)以下全覆盖有效的城乡急救体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全市“120”纳入社会紧急援助系统,共享“110”的信息指挥系统及救援装备。至2015年建立健全以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各市、区人民医院为骨干、中心卫生院和局部区域医疗中心为一级急救单位的急救网络,实现与珠海市、中山市医疗急救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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