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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1]1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三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门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卫生投入增长最快的五年,是卫生事业大步向前迈进的五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繁重的公共卫生任务,我市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民生工程深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重大疾病防治和卫生应急工作成效明显,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卫生投入27.84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92.74%。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健康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主要健康指标均有提升。人均预期寿命由2005年的75.04岁增至2010年的78.87岁,婴儿死亡率由2005年的6.71‰降至2010年的4.9‰,孕产妇死亡率由2005年的9.19/10万降至2010年的8.76/10万。卫生事业发展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发展基础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10年,全市新农合保险筹资标准最高达280元;全面实施住院补偿、基本门诊报销、特殊病种补助和住院分娩补助等制度。全市住院报销封顶线标准为6万元,其中江海区、鹤山市提高到7万元。基本门诊报销每人每年30~50元。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年补助额最高为1.2万元。住院分娩一次性补助200- 500元;参合率占常住农业人口99.73%。“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人数达1110.38万人次,共筹集资金11.1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达8.51亿元,全市农村居民享受新农合保险各项补偿人数121.26万人次,补偿金额达8.9亿元。农村老百姓看病就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减负”。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至2010年,全市设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1个,卫生监督所6个,健康教育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6个。公共卫生技术队伍不断壮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技术人员422名;专科疾病防治卫生技术人员448名,卫生监督机构队伍171名,妇幼保健卫生技术人员1088名。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7种扩大到14种,一类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传染病报告发病相对平稳并保持较低水平,连续22年无白喉、18年无脊灰、17年无乙脑、12年无百日咳。艾滋病综合防治效果开始显现,艾滋病快速上升疫情得到遏制。完成结核病防治项目任务指标,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大实施精神疾病治疗与社区一体化管理,该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全面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内涵更加丰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五年来一直高达9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态势。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管理得到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均取得较好成绩。爱国卫生运动开创新局面,到十一五期末,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9.45%;全市成功创建1个国家卫生城市(江门市区)、4个省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镇、8个省卫生镇和176个省卫生村;成功创建29个市卫生镇、333个市卫生村;成功创建3个省级“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镇;除“四害”成效显著,在周边地区登革热仍然有发生流行的情况下,连续9年没有登革热发生。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项目。
  3.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四级卫生应急工作网络稳步推进。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均全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6个疾控中心投入使用。卫生应急合作机制逐步建立,市级实现110、120、119、122四台合一,已建立“珠中江”卫生应急机制,全市逐步建立卫生部门与农业、气象、教育等部门合作的卫生应急机制。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加强,先后建立了5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各项预案达23项。卫生应急队伍不断成长,应急能力不断提高,已组建9个类别共70人的市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8大类别共230人的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成功处置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突发传染病疫情,出色完成汶川地震救援和灾后重建任务,“居家隔离”防控“甲流”模式在全国推广。2008年,市卫生局荣获“全国卫生应急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市卫生局应急办正式成立,组织机构更加完善。
  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加。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1676间,其中医院31间,乡镇卫生院68间,农村卫生站1036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8间,门诊部、厂企医疗室、诊所483间。医疗机构床位12603张、卫生技术人员17299人、执业(助理)医师6660人、注册护士6475人,比“十五”期末分别增长31%、27.8%、17.4%和37.3%。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58人、注册护士1.54人、床位3张,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7.48%、19.6%和20.4%。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不断增加。2010年卫生机构固定资产33.71亿元,比2005年增长44.06%。卫生技术人员工作效率逐年提高,医院医师人均全年负担诊疗人次由2005年的3310人次提高到2010年4172人次,增加862人次。中医药名市建设稳步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均设立了中医科、中药房,全市80.8%的乡镇卫生院、66.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5.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4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0个,设置8个国家“中医坐堂医”试点诊所。卫生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划”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全市85%以上的县(区)级以上医院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和江门市公共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已正式启动,并取得初步成效。60%的乡镇卫生院已建立基本信息系统,社区卫生信息化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开展了电子病历和门诊病历“一本通”试点,推进预约挂号服务和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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