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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创新扶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平台。制定推动我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科技开发的规划、管理和指导,推进技术开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支持建立以生产企业为主体的新药研发体系,整合我市新药研发技术力量,形成开发合力,促进产学研的有效结合;提高新药审批服务水平,建立新药信息平台,引导企业保护好知识产权;大力推动现代中药、生化药物、控缓释药物等优势领域的研发;加快发展先进医疗设备、生物医学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的仿制以及名中药的再开发。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

  1.完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保健食品风险控制体系。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建成保健食品产品安全监测点,建立健全监测报告机制。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包括应急、召回、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保健食品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建立保健食品监管信息体系。构建保健食品监管网,行政许可及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基本满足社会公众查询需求的保健食品电子数据库及检索与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保健食品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生产质量体系管理。强化实施保健食品GMP,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流通市场。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未经批准擅自生产保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许可信息系统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建设化妆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化妆品风险监测与预警网络,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构建化妆品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安全风险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化妆品安全再评价,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妥善处理化妆品安全事件。加强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委托加工、非法添加禁限物质、标签标识等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美容美发行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加强对化妆品使用原料的监督检查。

  (四)医疗器械安全

  1.加强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监管。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完善新产品首次注册满1年的产品质量体系复查工作。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程序和企业监督检查档案,建立医疗器械重点品种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市、县两级信息共享,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2.加强对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机制,健全在用医疗器械监管评价方法,强化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技术能力建设,提高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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