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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期末,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基本药物品种和高风险药品品种生产环节抽验覆盖率达100%;80%以上的流通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对85%以上的药品品种实施监督抽验;植入类、无菌类医疗器械产品全部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重点监管医疗器械品种生产企业抽检覆盖达80%以上;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所有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

  3.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到“十二五”期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GMP,品种抽验覆盖达90%以上;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化妆品品种全部备案审批,特殊用途化妆品所有品种实现100%检验;基本建立起涵盖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

  4.初步实现食品药品动态信息监管。到“十二五”期末,建立食品药品信息网络系统,对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应急事件进行信息化管理,15分钟内完成应急响应;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资源实现社会共享。

  5.建成一支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更加合理的监管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全面理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调整,建成一支依法独立行使职能、适应食品药品监管需要的专业监管队伍,实现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3个70%以上的目标:40岁以下人员占70%,食品、药品、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占70%以上,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70%以上。

  6.专业技术队伍、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基本适应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具有大学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者数量要比“十一五”期末增长30%以上,建成一支科技创新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专业队伍。

  五、主要任务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落实,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绩效评价,考核我市各级政府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职责履行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各级政府建立科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机制,建立覆盖市(区)、镇(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镇(街)一级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2.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争取政策支持,充实监管力量,加快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履行监管职能需要相适应的监管队伍,配齐监管执法装备。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3.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市、县两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应急处理、行业发展分析和社会公众服务于一体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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