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时期我市文化建设将再一次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总体战略部署,标志着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建设和谐文化,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创新、创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等新要求;2010年7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作出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形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水平,达到“三强一好”(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强,文化形象好)的总体要求,这一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描绘了广东文化强省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必将使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工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必将越来越大,为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2010年7月,中共江门市委召开十一届八次全会,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重点研究文化名市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未来10年我市文化名市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从更高层次推进文化名市建设,为全面加快文化名市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勾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证。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成果,为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将进一步增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将是我市文化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动力源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努力构建侨乡特色鲜明的文化事业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大力提升我市的文化软实力、城市影响力和城市文化形象,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侨乡”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在全省具有一流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事业主要指标居全省前列,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建设格局,基本建成具有鲜明侨乡特色、文化发展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强文化影响力的城市。
重点目标:
--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市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全市文化建设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城乡广大群众人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生活质量有显著提高。
--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建设和谐文化和现代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