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进入快车道。江门市广播电视建成全数字采编播传输系统,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我市现有地级广播电视台1座,县(市、区)级广播电视台5座。全市自办7套广播节目,9套电视节目。全市实现了广播和电视的全覆盖。有线电视总用户数86.42万,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干线总长23422公里。
6.新闻出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印刷企业1299家、出版物经营单位500多家、公开发行刊物3家、侨刊乡讯83家、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14家。印刷行业从业人员5万多人,总产值65亿元,是我市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江门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拥有连锁机构8家,连续多年营业额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五邑地区最大的民营书店文华书城,营业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江门日报》发行量约8万份,平均每天24个版,年经营总收入6000多万元。由江门日报社主办的中国江门网成为江门市最大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公共文化服务新载体和网络问政的重要平台,目前日均点击接近20万次。
7.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初步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全市完成4家电影公司转企改制工作,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2010年顺利完成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实现了台网分离。新华书店转企改制工作成绩显著,改制后的新华书店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8.文化市场管理繁荣有序。按照“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原则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合法经营,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目前全市有歌舞娱乐场所233家,游艺娱乐场所369家,音像店183家,网吧271家,成为我市文化产业较具活力的组成部分。
9.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万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2万家次,查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件1400余宗,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57.22万件,取缔非法批销窝点、“黑网吧”、地摊游商等无证照经营单位470余家,为和谐江门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10.对外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十一五”期间,江门市粤剧团7次赴香港演出,新会区粤剧团2 次赴澳门演出,恩平市粤剧团1次赴澳门演出。先后邀请英国伦敦阿玛迪斯(莫扎特)交响乐团、法国爱乐交响乐团、澳洲皇家墨尔本爱乐乐团、比利时布鲁塞尔爱乐乐团到我市举办新年音乐会。世界著名的俄罗斯国立芭蕾舞团也先后两次到我市上演经典芭蕾舞剧《天鹅湖》。2007承办大型的东盟中日韩文化人力资源开发交流研讨班,提高了我市的知名度。
11.业余文艺队伍数量众多。全市现有市歌舞团、少儿芭蕾舞团、童声合唱团、老干部合唱团、蓬江区群众艺术团、紫杜鹃艺术团、开平民乐团等业余文艺团队450个,其中较为活跃的曲艺社(私伙局)有240多个。
12.专业文艺团体稳步发展。江门粤剧团现有在职人员51人,中级以上职称12人,其中一级演员(正高)1人,二级演员(副高)2人,近年平均每年保持演出100场以上。2008年,《血溅李陵碑》、《大闹狮子楼》等剧目参加广东省第四届戏剧演艺大赛获得奖项1金1银3铜。
(二)存在问题与发展机遇
1.存在问题
“十一五”时期,在全市文化事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档次有待提升;全社会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量还有待增加;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公共文化服务和生产水平有待提高;文艺创作精品量少;文化人才匮乏等,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努力改善。
2.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