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11]10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江门市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加快我市动漫产业的发展,努力打造“动漫侨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动漫产业范围界定
本意见所指动漫产业主要是指动漫影视及游戏产业。具体包括以下领域的产品生产和服务:
(一)动漫影视作品的创作和生产、出版(包括电子及网络);
(二)动漫游戏(包括网络、掌上、电视等游戏)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服务;
(三)与动漫影视和游戏产品相关的软件及工具的开发、生产和服务;
(四)动漫影视及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
(五)漫画作品创作、出版和发行;
(六)动漫影视和游戏人才的培训及开发;
(七)动漫影视及游戏产品(包括衍生产品及其知识产权的交易。
二、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动漫侨乡”的战略目标,把动漫作为新兴产业,纳入发展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培育,加快发展。动漫产业的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吸纳人才和资金,逐步把动漫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重要新兴产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
三、动漫产业发展重点
(一)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具有较强原创能力、知名品牌形象、成功赢利模式、良好发展前景的动漫游戏企业,实行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确的动漫游戏产业链;鼓励企业挖掘侨乡文化资源,发挥我市技术和人才优势,推动我市动漫游戏产业走自主开发为主的道路,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