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1]291号)
市属各新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市政府研定了2012年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放假安排,请按通稿(附后)播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1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
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
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