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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1]291号)


市属各新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市政府研定了2012年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放假安排,请按通稿(附后)播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1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

  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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