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油茶造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林造〔2009〕2号)
各市州林业局:
为了加强我省油茶造林工程和低产林改造工程管理,确保油茶产业基地建设质量和成效,省厅制定了《湖南省油茶造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省厅造林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
1、湖南省油茶造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2、湖南省油茶低产林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湖南省油茶造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了促进全省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油茶造林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林业局《
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油茶产业基地建设的油茶造林。油茶造林是指油茶人工造林和更新造林。
2 引用规范文件
LY/T 1328-2006 油茶栽培技术规程。
LY/T1607-2003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DB/4300B64033?1-89 油茶工程更新改造技术规程。
DB43/094-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本办法引用的上述规范性文件,应根据其修订情况,使用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林地选择
3.1 社会条件。领导重视、群众有要求、劳力充足、林地权属清晰、交通便利。
3.2 自然条件。原则上选择海拔500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土层厚度大于60厘米,土壤较肥沃、pH值4.5~6.5的红壤、黄红壤的荒山荒地、迹地,油茶或其他树种的低产林地。
4 规划设计
4.1 实施方案。油茶造林必须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编制的《湖南省1000万亩油茶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大纲》,由各基地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编制本县的油茶造林实施方案,并纳入县级油茶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按照批准的县级总体规划,提前一年上报年度油茶造林实施方案,经市州林业局审核报省林业厅批准后再编制年度作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