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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第三批市级资源单位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第三批市级资源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教基一〔2012〕5号)


各区县教委:
  根据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委社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1〕68号)和《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管理办法》(京教德〔2008〕5号),由资源单位自主申报,区县社会大课堂办公室推荐,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市教委征求社会大课堂合作建设部门的意见,确定中国国家博物馆等16家资源单位为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第三批市级资源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按照社会大课堂“市级统筹、区县管理和学校实施”的管理方式,请各区县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内新增资源单位的沟通,协助做好资源应用、课程开发、信息管理等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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