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表彰全省“林地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湘林资〔2010〕150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局,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十一五”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执行森林资源管理政策,严格实施“十一五”林地管理定额和林地用途管制措施,我省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全省46条高速公路、12条铁路、15座大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办理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项目8670项,征占用林地面积65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8亿元,为湖南林业的发展和壮大筹集到了宝贵的建设资金。
在开展“林地管理年”活动中,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厅党组的周密部署和统一安排,积极进取、敢于较真,加强领导、密切协同,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活动,工作成绩显著。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围绕活动的目标和任务,顷力忠诚履职,着力依法行政,致力规范管理,拼力严厉打击,做出了突出成绩。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努力开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经综合考核评定和厅党组研究决定,授予长沙市林业局等28个单位“‘林地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卞海清等43名同志“‘林地管理年’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务实创新,敬岗爱业的工作作风,为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好厅党组提出的完成一项改革、守住两条底线、建设三大体系、做好四项工作的“1234”全省林业发展方略,把林地管理工作放在全省林业发展的大局中筹划,为湖南林业的科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附件:全省“林地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全省“林地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8个(排名不分先后)
长沙市林业局 衡阳市林业局
郴州市林业局 怀化市林业局
常德市林业局 浏阳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