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2〕11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等108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南街2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南街2号、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西村甲479号;
  2、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315号楼26号-29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315号楼26-32号;
  3、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朝阳区酒仙桥十一街坊七号院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十街坊六号;
  4、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医务室,名称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医务室变更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医务室;
  5、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南郎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航空工业中心医院第二门诊部),名称由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南郎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航空工业中心医院第二门诊部)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南郎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航空总医院第二门诊部);

  6、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驼房营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朝阳区将台乡驼房营村变更为:朝阳区梵谷水郡社区14号楼;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