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普及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培训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厅机关门户网站以及《林业与生态》等刊物,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出台
《规定》的重大意义及
《规定》的主要内容,同时组织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做好
《规定》的宣传工作,为
《规定》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
《规定》纳入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把
《规定》作为学法和考试重点,大力宣传
《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先进典型。
2、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的学习机制。10月1日
《规定》实施前,厅党组中心组完成一次专题学习,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同时,将
《规定》纳入年度新进公务员培训的法制学习教学计划,作为教学重点内容。
二、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增强林农致富能力
3、加大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和
《规定》,加强市州、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加强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善、方便群众的接待服务窗口,逐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促进公共服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4、加大公共服务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不断扩大造林补贴、林木良种补贴、森林抚育补贴、森林保险补贴、湿地保护补助试点范围,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大财政贴息补贴力度。积极研究出台省里的惠林政策,围绕森林经营、林权流转、资源管护、生态效益补偿、科技推广、家具产业、楠竹产业、林下经济和林业融资等重要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