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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资源利用。各地要切实做好垃圾成分调查统计工作,并根据垃圾成分情况制定合适的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垃圾衍生燃料、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建材利用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县城以上城市要加快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建设。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鼓励垃圾衍生燃料产品开发利用,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贵阳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有关要求,抓紧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三、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规划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县城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逐步向乡镇延伸。各地要结合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抓紧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城乡统筹、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完善收运网络。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问题。
  (三)选择适用技术。各地要在目前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处理技术上,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资源化利用程度高、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处理技术,逐步减少原生垃圾直接填埋量。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评估制度,新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经评估后可试点应用,待试点项目成功后方可推广使用。鼓励贵阳市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遵义市开展垃圾衍生燃料利用、贵定县开展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等试点项目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在试点项目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垃圾衍生燃料、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建联产、生物处理、建材利用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燃料、肥料、水泥、建材等产品质量安全,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产品中重金属含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集成多种处理技术,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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