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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2012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2012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保证全市人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确保我市“蓝天碧水”工程和“河北省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工作措施和手段,大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农作物秸秆,促进农作物秸秆全部有效利用,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5月25日起到7月1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

  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务实高效,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全面细致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

  时间为6月1日至7月10日。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值班室)要24小时专人值班。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务求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悬挂到每条路,责任书落实到每一户,明白纸发放到每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禁烧秸秆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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