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林国〔2012〕1号)
各市州林业局:
现将《湖南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林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工作,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危旧房改造工作,加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和绿色湖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此件请转发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
附件:湖南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2012年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湖南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一二三四”的总体工作思路,我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工作是抓好“两改”保稳定,搞好“两项建设”强基础,做好“四项工作”上水平。即:启动国有林场改革,继续抓好危旧房改造;加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森林培育经营、森林生态旅游、国有林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总的目标是完成造林20万亩,森林抚育55万亩,生产木材70万立方米;实现经济收入14.86亿元,比上年增长5%。全省森林公园实现接待游客295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65亿元。
一、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一是编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争取中央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复。二是制订和出台《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制定国有林场改革目标考核制度。三是筹备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安排部署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任务。四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优惠政策,筹措国有林场改革资金,为顺利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提供资金保障。
二、继续加大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加大对各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做好2010年和2011年两年工程任务的扫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两年3.5万户的工程任务。二是做好2012年计划衔接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启动和完成2012年1.5万户林业棚户区的改造任务,重点组织实施涉及13个市州、57个县区、88个国有林场、7000多户的危旧房改造任务。
三、着力抓好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好国有林区公路建设规划和改造提质、国有林场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广播电视等项目争取工作,并指导好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二是开展省青羊湖国有林场建设规划,抓好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搞好国有贫困林场的界定、国有林场扶贫开发项目落实和管理。四是抓好国有林场脱贫与当地扶贫规划的衔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国有林场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