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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健全种苗质量负责与追溯机制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明确一名种苗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油茶种苗生产、经营的全程质量监管,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种苗质量负责。对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做好生产经营档案,及时登记企业名称、地址、企业法人、生产经营地点、苗木种类和数量、销售去向等信息;建立诚信档案及种苗质量追溯机制,增强种苗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诚信、合法生产经营。

  (四)营造“依法治种”社会环境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识。充分利用湖南林业信息网、湖南林业政务网、湖南种苗网、《林业与生态》等媒介,宣传种苗质量管理有关政策,普及良种知识,报道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种苗的典型案件,提高公众对良种壮苗在林业产业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

  2、建立投诉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湖南种苗网开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林木种苗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省林业厅设立林木种苗质量投诉举报电话:0731-85550785。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将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侵权和假冒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案件办结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布案件主体信息、处罚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警示种苗生产经营者。

  (五)加强技术培训

  提高林木种苗行业从业人员水平,各市州林木种苗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两方面培训。一是种苗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重点开展种苗执法培训;二是在今年油茶芽苗砧嫁接前举办一期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培训班,按照区域划分对全省定点油茶采穗圃和定点育苗单位的法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油茶种苗培育技术。

  (六)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信息通报、案件协办,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果。

  (七)完善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厅长唐苗生任组长,省林业厅副厅级干部、省森林公安局政委隆义华 、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孙建一、省林业厅科技外事处处长姜芸任副组长,厅办公室、监察室、计财处、造林处、退耕办、法规处、外资办、宣传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孙建一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设监督电话:0731-855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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