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重点做好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生产和经营,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
1、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实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种苗生产、经营过程中“四证一签”的管理;以本年度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种苗市场规范化生产经营。
2、结合“油茶管理质量年”活动,加强油茶种苗质量管理。严格油茶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准入,整顿、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油茶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质量管理;做好春季油茶良种苗木出圃质量监管、油茶良种穗条调剂与监管;组织开展全省油茶苗木质量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油茶种苗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非良种冒充良种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油茶种苗生产和经营的违法行为。
3、规范林业重点工程种苗使用。对享受国家补助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组织开展种苗质量检查;对使用非良种合格苗的造林,一律不予验收,不享受国家补助,从源头加强种苗质量管理。
(二)整治和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苗行为
1、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行为。
2、严厉打击仿冒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生产和销售的假冒行为。
3、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和主管机关许可,违规使用注册商标、仿冒伪造生产许可、质量认证标志和虚假标识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