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林办种〔2012〕2号)
各市州林业局:
根据《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印发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场字[2012]36号)要求,结合我省林木种苗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要切实做好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掌握本地区种苗生产经营情况,规范种苗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种苗执法行动,坚决取缔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件,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
三、认真总结。要对专项行动认真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执行过程中要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向省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通过湖南林业电子政务网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韦里俊
联系电话:0731-85550785
内网邮箱:wljzmzlyt@hnforestry.gov.cn
附件:湖南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湖南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
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推进依法治种和科技兴种进程,根据《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印发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场字[2012]36号)要求,结合我省林木种苗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