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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报卷有关事项的通知
鞍山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报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辽财会〔2011〕413号文件通知精神,符合申报条件并取得2009、2010、2011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通过2011年辽宁省省级合格标准的,拟申报人员应通过辽宁会计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现将我市申报受理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定表》(三份)单独装订;
2、推荐表与业绩材料装订在一起;
3、各种证件要原件、不要复印件(包括论文、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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