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佛府办函[2012]70号)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人民政府:
根据《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粤府办〔2011〕131号)及《佛山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佛府办〔2011〕165号)的要求,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组在各有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实地考察、汇报座谈、资料审核的方式,于2012年1月11-12日对各区政府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各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应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着力强化宣教培训,充分发挥监测预警效能,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取得明显成效。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区进一步增强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目前各区均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专职人员。各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编制各类专项预案,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禅城、南海区成立了应急管理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各区初步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重视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保障基础建设。各区以提高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快速处置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大应急保障基础建设力度。依托各专业部门,建立了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禅城区加大投入力度,打造科学、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有效增强了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设了一批应急庇护场所。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南海区建立镇(街)应急储备金制度,为迅速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宣教培训工作。各区重视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城乡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去年全市各区积极配合开展广东省第二届“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其中高明区被省评为先进宣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