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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

  16.《佛山市在用锅炉污染物排放综合整治方案》(2010年)
  17.《佛山市“十二五”节能规划》
  18.《佛山市“十二五”水务发展规划》
  19.《佛山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0)
  20.《佛山市清洁生产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四)规划目标。
  1.规划基准与目标年。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
  2.控制因子。
  根据国家规定,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水和大气环境分别增加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两项主要污染物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
  3.控制目标。
  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13.96万吨、1.72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7.22万吨、2.15万吨分别减少18.9%(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9.2%)、20%(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0.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86万吨、10.44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8.85万吨、12.59万吨分别减少22.5%、17.1%。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79万吨,比2010年的3万吨削减7.0%。
  二、“十一五”总量控制工作回顾
  (一)“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幅削减和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减排成效明显:2007年,我市成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9个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个指标都完成减排任务的城市之一。2008、2009、2010年,连续三年在全省实行的减排考核中排名第二。2010年底,COD和SO2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33%和34%,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
  与此同时,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并持续好转,特别是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了3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江河水质符合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城市内河涌总体水质有所好转,佛山水道、大棉涌、水口水道等主要内河涌水质明显改善。
  (二)“十一五”总量控制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1.控制增量,强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全市通过实行总量前置审批及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等源头控制措施,产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由陶瓷、有色金属、纺织等为代表的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产业状况逐步转成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形态,陶瓷、有色金属、纺织等传统支柱产业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所占比重不断下降,新型显示器件、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逐步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近700家,对600多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400多家企业实施双转移。小火电和立窑水泥企业全部退出,实施了陶瓷、纺织印染、玻璃、熔铸、铝型材等污染行业的治理提升,特别是关闭、搬迁陶瓷企业220家,玻璃及玻璃制品企业20家,实现二氧化硫减排3万多吨。
  2.削减存量,全面实施减排重点工程。一方面坚持不懈推进污水处理厂和脱硫工程建设。建立了污水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按月汇报,按月督办,迎难而上,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和泵站建设,通过BOT、TOT建设模式和自来水水厂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建设捆绑、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网建设捆绑等方式,不断创新建设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75.5万吨,201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9.18%(完成预设的77%的目标值),基本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厂;脱硫工程方面,燃煤发电机组均已建成高效脱硫工程,陶瓷企业窑炉已脱硫,重点工业企业锅炉多已建成脱硫设施。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和清洁生产企业认证工作。全市已有省级清洁生产企业105家,市级清洁生产企业7家。
  3.监管减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减排成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电力、石油化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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