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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佛山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社区、“十好”和谐文明村居的决定

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佛山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社区、“十好”和谐文明村居的决定
(佛发〔2012〕1号 2012年1月17日)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社区、“十好”和谐文明村居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村居。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等16个单位“佛山市文明单位”称号,佛山市卫生监督所等16个单位“佛山市文明窗口单位”称号,禅城区祖庙街道铁军社区等14个社区“佛山市文明社区”称号,禅城区南庄镇东村等65个行政村、高明区荷城街道王臣村委会赤坎第二村民小组等65个村民小组“佛山市‘十好’和谐文明村居”称号。

  希望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开创“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佛山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文明社区、“十好”和谐文明村居名单附

  一、佛山市文明单位(16个)
  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佛山市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禅城分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小学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高明中队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三水区社会福利中心
  佛山市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文明窗口单位(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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