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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2011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九)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今年我市要完成开工建设共54个项目13657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实际建设数量为14047套,责任重大。为此,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多次到进度慢的区及项目现场督办。政策方面,市政府及时出台《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2011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用地和资金保障方面,2011年全市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0.91 公顷,实际落实24.2264公顷,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预算资金、中央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融资的渠道解决。我市通过定期检查、通报工作加强督办;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实行多个程序并行审批,切实加快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前期工作的进展。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目前14047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2.9%。

  此外,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在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市草拟了《佛山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并已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和市民意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正在试运行阶段,计划在2012年全市正式运行使用。

  (十)扶持革命老区发展。

  目前,全市有老区村433个,老区人口17万人,其中高明区老区村和人口数分别占75.3%、60.8%,该区是全省四个老区县之一。我市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佛委发〔2011〕1号),明确了老区“双到”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从2011年起,用2年时间,投入财政帮扶资金7亿元以上,扶持教育、卫生、交通、饮水、安居、产业经济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对高明革命老区49个老区行政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含2500元)以下的贫困户进行帮扶,实现90%以上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

  通过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帮扶老区政策措施,使老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事业有明显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据统计,全市共选派149名驻村干部驻在村开展帮扶工作;全市帮扶单位编制了帮扶规划60多个,制定了帮扶措施2100多项;一年来,全市共投入老区扶贫资金43921万元,其中市级20000万元、区(镇)级18801万元、群众筹资2120万元、各帮扶单位自筹和社会各界帮扶资金3000万元。据统计,49个老区村共584户帮扶贫困户全部实现“一年脱贫”的目标,年人均纯收入达4500元以上。通过整村改造提升,扶持集体项目建设574个,其中自来水改造工程128宗,解决128个自然村约4万多人安全用水问题;建设卫生公厕125间、垃圾收集屋295间;建设农田水利工程92宗,受益农田4万多亩;建设村道硬底化工程71宗共47公里,71个自然村共2.2万人得益;建设文化设施项目38宗;新安装路灯自然村22个;实施危房改造79户,大大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明城镇的茶地村、深水村和更合镇的水井村、边坑村、松坪村、旺田村等老区村面貌焕然一新,成为老区建设示范新村。

  附件:1.佛山市全市2011年财政投入“十件民生实事”情况表

  2.佛山市市级2011年财政投入“十件民生实事”情况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佛山市全市2011年全年财政投入“十件民生实事”情况表

  填报单位:佛山市财政局 单位:万元
项       目预算安排数       (含年初预算及年度调整)实际拨款支出数      (含上年结转)完成进度(100%)备注
 ABC=B/A 
合     计308,757.88 238,690.07 77% 
一、推行居家养老服务2,341.47 2,147.48 92% 
 1、居家养老服务2,293.47 2,105.48 92%
 2、其他48.00 42.00 88%
     
二、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12,199.17 11,569.90 95% 
 1、低保补助11,567.93 10,938.66 95%
 2、其他631.24 631.24 100%
     
三、自然村通公交和公路硬底化25,743.15 25,048.34 97% 
 1、自然村通公交23,176.85 22,881.04 99% 
 2、自然村公路硬底化2,466.90 2,073.90 84% 
 3、其他99.40 93.40 94%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8,372.16 16,123.13 88%根据省医改工作文件,2011年7月15日起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资金在各区统筹的门诊医保基金解决70%,市统筹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不再负担补贴,因此第二小项预算予以调整。
 1、财政补偿补助6,746.46 4,161.38 62%
 2、城镇职工医保基金补偿补助397.99 397.99 100%
 3、居民医保基金补偿补助8,532.71 8,978.76 105%
 4、其他2,695.00 2,585.00 96%
     
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101,851.95 41,882.39 41% 
 1、廉租房及公共租赁房建设98,960.55 39,303.39 40%
 2、其他2,891.40 2,579.00 89%
     
六、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补贴制度1,226.34 1,157.60 94% 
 1、托养补贴748.64 681.30 91%
 2、其他477.70 476.30 100%
     
七、实行学前教育补贴制度6,716.78 6,019.59 90% 
 1、学前教育保教费政府补贴5,718.18 5,124.99 90%
 2、其他998.60 894.60 90%
     
八、扶持革命老区发展37,554.24 36,060.23 96% 
 1、扶持高明革命老区建设资金37,406.24 35,912.23 96%
 2、其他148.00 148.00 100%
     
九、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46,122.62 42,051.41 91% 
 1、农村人口参保34,997.36 32,677.02 93% 
 2、扩大城镇未参保人员参保6,813.32 5,756.45 84% 
 3、其他4,311.94 3,617.94 84% 
      
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56,630.00 56,630.00 100% 
 1、基本养老金上调10%56,630.00 56,630.00 100%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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