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2011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通报
(佛府办[2012]8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2011年,为进一步推动民生改善,市政府继续安排了十件民生实事。经过一年来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十件实事已顺利完成。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春节前向社会公开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的工作,请市新闻办协调媒体对十件实事完成情况集中报道。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落实概况
根据各区数据汇总,全市2011年全年财政投入“十件民生实事”308,757.88万元,实际拨付238,690.07万元,总体完成进度为77%。主要用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扶持革命老区发展、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四项民生实事上。
其中,市级2011年全年财政安排投入“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共105,975.10万元,实际拨付101,578.70万元,总体完成进度为96%,除实行学前教育补贴制度和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外,其余项目进度均超过90%,其中,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自然村通公交和公路硬底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四个项目完成进度已达100%。市级资金主要用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扶持革命老区发展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项民生实事上。(详见附表)
二、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一)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从2011年1月1日起计算,全市31.5万人受惠,个人最低调整金额为145元,所需财政资金合计为5.6亿元,已于2011年年初将调升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11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整体提高40元,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城乡低保标准从350元/人月提高到390元/人月,高明、三水区城乡低保标准从31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低保标准整体提高40元/人月,进一步保障了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富裕和谐佛山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据统计,截至12月底,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839户46178人,共发放低保救助金12611.06万多元。
(三)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我市新农保制度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居民参保缴费人数已达到87.3万,其中参加新农保缴费人数为31万,参加职保缴费人数为56.3万,参保缴费率达到93.1%,农村居民享受待遇人数为32.9万,其中享受新农保待遇23.9万人,享受职保待遇9万人。全市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覆盖率已达到98%,其中禅城、南海区99%,顺德区97.5%,高明、三水区95%。对照省相关指标的目标要求,我市已提前半年实现新农保全覆盖。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目前,我市共有39家政府举办的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8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分支机构按照城乡一体、中心与站一体的要求,统一实施范围、实施时间和实施内容,对社保病人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单位达到377家,按时实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医改办提出的工作目标,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2011年1-12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平均增长了约1.81%,住院人次下降了2.42%。门诊每人次药品费用下降7.99%,住院每人次费用下降3.65%。
(五)推行居家养老服务。
2011年6月20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1〕76号)到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指出2011年任务是实现各级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让“九种老人”全部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立足社区、面向老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心理咨询、康复保健、日间托老、临终关怀、文娱活动、信息支持、紧急援助等等。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协调和推进力度,实现了从推广到稳步提升,从力争全覆盖到探索深发展,从单纯追求数量到重点监督质量的转变,目前已进入阶段性调整重组、优化提升的关键时期。据统计,我市有政府购买服务的“九种老人”4168人,目前全部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完成率100%。部分区还扩大了实施范围,居家养老服务惠及到了更多的老年人。
(六)实行学前教育补贴制度。
2011年5月初,市政府下发了《印发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1〕62号,以下简称《方案》), 明确了学前教育政府补贴的范围、对象、形式、资金管理及工作职责等事项;5月9日,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1〕65号);6月30日,颁布《印发佛山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佛府办〔2011〕105号),三份文件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各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根据《方案》要求,对本市户籍幼儿园就读的大班在园幼儿每人每年补助300元的保教费。在此基础上,南海、禅城等区还提高了本区的补助标准,如禅城区对本区户籍大班幼儿的补贴标准为每生600元,南海区的标准是680元。两区从2011年起,分三年逐步实施户籍人口子女学前三年财政人均定额补助。目前,经过对全市五区的补贴人数和资金情况进行统计和核实,市、区财政已拨出相应金额,并发放给幼儿家庭。2011 年学前教育补贴市级财政承担资金为 286.36万元,全市财政投入2100多万元,对30948名学龄前一年在园幼儿进行了保教费补贴。
(七)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补贴制度。
2011年5月31日,市政府向各区下发《印发佛山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82号),正式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截至12月20日,全市五区共有已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33836名,属于一级和二级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共14232 人,占领证总数的42.06%。经调查统计,符合重度残疾人托养条件的残疾人为3596人,占已领证重度残疾人总数的25.27%,其中机构托养435人,居家安养3161人。我市已对符合居家安养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了2011年7-12月居家安养补贴,共2006人,发放金额共696.52万元。此外,禅城、顺德、三水、高明区已实施重度残疾人康复护理或生活补助制度,发放人数为2384人,2011年发放金额为401万元。虽已完成今年目标,但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建设进展缓慢,发展不平衡,除南海区外,其他区尚未建立起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
(八)自然村通公交和公路硬底化。
2011年,我市提出“实施自然村通硬底化公路”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对全市15公里通自然村道路进行硬底化改造的计划,截至2011年底,实际完成改造里程29公里,完成投资1457万元,超额完成任务。自然村通公交方面,我市提出完成“100%镇有客运站,符合通车条件的自然村100%通公交客运服务,100%行政村有候车站亭”的“三个百分百”目标。同时,针对全市公交站亭不足或破损的情况,各区加快公交站亭的改造和建设工作。禅城区已完成196个公交站亭的建设任务;南海区完成新建公交站亭335个,修建或改建公交站亭135个,各镇(街)公交站亭配置休息凳230张;顺德区更新站牌150个;高明区完成新建公交站牌(亭)173个和更合镇合水公交首末站的改造提升工作。目前,“三个百分百”目标已全面完成,我市符合通公交条件的4887个自然村已全面通行公交,41个镇有客运站,稳步推进了农村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
2011年,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佛山市2011年公交提升计划》落实到位,全市共新增公交车辆1341辆,新增公共自行车8000辆,更新出租车1000辆。中心城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3辆/万人,公交分担率达到21%。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都得到了较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