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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1]7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在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部署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我市的组织领导架构,加大对全市非法集资的查处力度。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子甫(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葛承书(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昭武(市金融局局长)

  吴金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乔 羽(禅城区副区长)

  冯政祥(南海区政务委员)

  邓永强(顺德区委常委)

  黄志明(高明区副区长)

  钟飞健(三水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商学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段德虎(市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

  沈 安(市信访局副局长)

  赖洪健(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厚成(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 德(市经贸局副局长)

  麦昌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明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方小兵(市住建管理局副局长)

  唐棣邦[市农业局(林业局)局长]

  曾建新(市法制局副局长)

  万选才(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徐 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伯胜(市工商局副局长)

  余文胜(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周 琪(佛山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主任由曾昭武同志兼任。

  附件: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职责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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