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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1]7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麦洁华  副市长

  第二召集人:邓灿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志文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冯永康  禅城区委常委

  陈绍文  南海区副区长

  赖剑文  高明区常务副区长

  霍 平  三水区副区长

  贾 伟  市监察局副局长

  卢国汉  市发展改革局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副调研员

  张庆云  市经贸局副局长

  谢少文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陈善坤  市住建管理局副调研员

  何振宇  市质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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