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1]7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麦洁华 副市长
第二召集人:邓灿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志文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冯永康 禅城区委常委
陈绍文 南海区副区长
赖剑文 高明区常务副区长
霍 平 三水区副区长
贾 伟 市监察局副局长
卢国汉 市发展改革局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副调研员
张庆云 市经贸局副局长
谢少文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陈善坤 市住建管理局副调研员
何振宇 市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