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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探索建立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综合评估、分类管理的原则,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分类管理,发挥有限卫生监督资源的最大效益。在摸清职业病危害本底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产业特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与程度、职业病防护条件与水平、职业病危害风险等要素,科学制定分类管理评定标准,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严重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高发行业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益。

  2.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规划期内在南海、顺德区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将劳动者职业卫生健康教育与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报告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制定实施方案及绩效评估办法,明确政府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及用人单位职责,建立完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南海、顺德区在2012年前启动试点工作;其他各区积极创造条件,在2015年前选择1-2个镇(街)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3.开展职业卫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大力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责任落实、防治效果好的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标杆,发挥带动作用,促进用人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倡导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构建以人为本、诚信关爱、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七)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由卫生部门牵头,协调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制定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用人单位责任、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以及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传输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整合行政资源,将职业卫生培训与劳动者就业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并重,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职业病危害特点,深入重点地区和用人单位开展宣传;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群众举报、媒体投诉报料曝光制度,借助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公益宣传。促进用人单位树立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帮助劳动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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