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商管理工作的通知


  1.违反国家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2.向享受购机补贴对象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

  3.以虚购、换购等手段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的;

  4.降低补贴机具配置,欺骗享受购机补贴产品对象的;

  5.以涨价或变相涨价的方式超过当年机具最高销售价销售的;

  6.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发生群体性产品投诉事件的;

  7.其它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行为的。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上海市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申报表

经销商名称

 

企业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法人代表

姓  名

 

家庭住址

 

联系人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单位经营面积(m2)

 

其中仓库面积(m2)

 

注册资金(万元)

 

企业员工人数

 

三包维修人员人数

 

维修负责人姓名

 

学历

 

联系电话

 

主要经销的农机

补贴产品种类

农机生产厂家

厂家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经销单位承诺

1.诚实守信,保证销售的农机产品有合格证,按国家规定为用户提供和“三包”服务。

2.保证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购机补贴的政策文件规定,做好机具供应工作。

3.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实填报结算申请,积极配合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做好销售核实和补贴资金结算等工作。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