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1〕37号)
各市卫生局,省精神卫生指导中心:
2011年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我国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承担共同责任促进精神健康”。近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开展2011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72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精神卫生问题不仅是当前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还是突出的社会问题,要从满足广大群众精神健康需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当前,各地卫生部门要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为抓手,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江苏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11〕33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采集和录入等工作。
二、各地要围绕今年世界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走出医院,走进大众,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结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大力宣传精神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普及精神疾病、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消除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与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