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系统和医疗质量警讯培训班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1〕9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管司关于请组织学习<医疗质量安全警讯>的函》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警讯学习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我处委托省医院协会于10月17日在南京举办全省医疗质量事件报告系统和安全警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有关文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警讯》案例分析;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介绍;
(四)现场交流。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县(区)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1人;
(二)全省二、三级医院分管院长、医务处负责人和质量信息报告员各1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1年10月16日下午报到,17日全天培训,18日上午撤离。
地点:江苏省会议中心(南京钟山宾馆:中山东路307号)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卫生局医政处通知辖区内的各有关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回执以市为单位统一于10月10日前报省医院协会,各有关省管医院直接报省医院协会,以便安排会务。
联系人:李敏,电话:(025)83620747,传真:(025)83620733,Email:jsyyxh2006@163.com。
附件
全省医疗质量安全警讯培训回执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省医疗质量安全警讯培训回执
________市卫生局医政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