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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1〕97号)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各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掌握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客观了解患者对优质护理服务的评价,在前期预调查的基础上,我厅将开展69所省级重点联系医院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已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和病房进行调查,了解患者的满意度情况,评价优质护理服务的实际效果,发现需要改进的工作环节,为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范围

  69所省级重点联系医院(名单附后)

  三、调查方式

  对69所医院的部分出院患者以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调查。

  四、有关要求及事项

  (一)请各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抽取辖区内医院部分出院患者的病案首页。每所医院共抽取120份,抽取的病案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2011年1月-2011年8月期间内住院治疗。

  2.患者年龄在18-70岁之间。

  3.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级别为一级护理。

  4.抽取的科室为:内科系统中的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三个科室,外科系统中的神经外科、普外科、骨科三个科室,共计6个科室,每个科室抽取20份。

  如上述科室在此期间尚未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可以选择内科或外科系统中已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护理工作量较大的其他科室,应当保证内、外科系统各3个科室。

  (二)抽取病案首页时,应当有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在场,以保证抽调材料的客观、真实、有效。

  (三)本次护理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结果不对外公布,仅供内部参考。请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医院,按照我厅要求,做好病案首页的抽取工作。省直属医院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抽取病历。

  (四)各医院的病案首页仅需提供复印件,由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收集后,于10月10日前邮寄到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邮编:215009。联系人:鲁慧,电话:0512-62690286,13862001082,邮箱:luhui19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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