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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四、申报单位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上报的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五、申报渠道:各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厅科教处,厅直单位和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我厅科教处。

  六、申报材料录入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申报渠道统一上报。同时按照EXCEL格式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每人一列)、申报科室、项目所属三级学科代码汇总录入并上报电子版本(U盘)。

  七、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0日。联系人:梁智,电话:025-83620713,传真:025-83620725。

  附件: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卫生部认定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2、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中心(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信息中心)
  3、北京市医学情报研究所
  4、天津市医学科技情报研究所
  5、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6、吉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7、上海市医学科技查新委员会
  8、江苏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9、湖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0、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1、四川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2、海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3、云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4、甘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5、河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6、山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17、重庆市医学情报研究所
  18、深圳市医学情报研究所
  19、浙江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0、福建省医学情报所
  21、黑龙江省文献情报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图书馆)
  22、湖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3、北京大学医学信息中心(原北京医科大学医学信息中)
  24、中国医科大学图书馆
  25、吉林大学图书馆医科馆(原白求恩医科大学图书馆)
  26、山东大学医学图书馆(原山东医科大学图书馆)
  27、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图书馆(原同济医科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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